钢材质量证明书存在较多问题,间接检查工程质量的方法

   日期:2022-09-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二手钢材网    浏览:100    评论:0    
核心提示:笔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作为证明钢材质量的资质证书——钢材质量证明书存在较多问题,我们初步探索了通过分析钢材质量证明书等来审计工程主要材料质量,从而间接检查工程质量的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购买钢材入库时都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质量证明书,证明书是证明钢材质量合格的主要依据。(二)钢材最终使用者只能对钢材做一些简单检测,实际使用时仍然主要依靠质量证明文件证明钢材质量是否合格。

工程质量是建设项目效益的直接指标,但由于其隐蔽性和专业性,一直是建设工程审计的难点之一。笔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核中发现,作为证明钢材质量的资质证书,钢材质量证书存在诸多问题。方法。

一、工程材料质量审核的思考

大型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材料有钢材、水泥、砂石等,砂石一般在当地采购或就地加工。钢材和水泥均由专业厂家生产,经招标施工的单位从中标供应商处采购。以钢材为例,目前我国钢材市场按流通环节主要分为制造商、代理商和其他经销商。生产商是大型钢厂;代理商是各地大型钢厂的一级经销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一两家,而且大多是钢厂直接设立的子公司,或者是当地有规模的钢厂。具有经济实力的大型、长期合作钢材经销商签订代理协议,经销商负责钢材产品的销售;其他经销商是指中小型钢材贸易公司,自身规模不大,销售钢材主要来自代理商或其他经销商。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钢材的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会要求投标人为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或钢铁生产企业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商业。但在具体实施中,钢铁生产企业一般不直接参与投标,参与主体以代理商等经销商为主。由于其他经销商不具备代理资质,往往会伪造授权文件等资质文件中标。代理商实力强,货源有保障,而其他经销商鱼龙混杂,货源多是拼凑,更糟糕的是,小钢厂生产的钢材质量以次充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会重点关注其他中标的经销商。

目前,大型钢厂销售钢材的主要对象是代理商。每批钢材出厂时,钢厂都会出具质量证明书。载车数量、主要成分指标及出证时间,并加盖钢厂质检公章。代理对外销售时将证书复制给买方。由于买家大多是其他经销商,他们往往不会购买整批钢材。经销商将同一批钢材卖给多个经销商,质量证明书第二次复制,分发给多个经销商。其他经销商在卖钢材的时候,会第三次抄证书,而最终拿到施工单位手中的证书,很可能就是抄了很多遍的证书。另外,由于其他经销商向施工单位销售的钢材可能是从多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处采购的,因此经销商持有各家钢材生产企业的证书,销售时往往将其中一张证书随意交给钢材用户。因此,钢材质量证明书与施工现场实际使用的钢材不相符,给经销商以次充好机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采购钢材入库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质量证明。证书是证明钢材质量的主要依据。此外,施工单位也会对钢材的质量进行抽查,但抽检仅限于钢材的物理性能,不具备化学性能检测能力。

从以上钢材从出厂到最终使用,我们可以发现以下漏洞:

(一)实际钢材和质量证明文件逐渐脱节,最终质量证明文件无法证明钢材的质量。

(二)钢材的最终用户只能对钢材做一些简单的测试,实际使用仍主要依靠质量证明文件来证明钢材质量是否合格。

(三)部分经销商在向小钢厂销售劣质钢材时,可能会利用上述薄弱环节,伪造、复制大钢厂合格质量证明书,以次充好谋取非法利益.

根据以上思路,审核可以先从钢材招投标过程是否合规入手,找出有问题的经销商,然后对这些经销商提供的钢材质量证明书进行抽查分析,找出问题所在。钢材质量。存在的问题。

二、工程材料质量审核实践

以上审计思路和方法源于审计人员对钢铁流通的掌握和多角度的思考。我们已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中贯彻执行钢材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T工程项目的审计中钢材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我们扩大了对建设单位——A项目部的审计。在审核项目质量方面,我们选择了主要材料——钢材作为审核重点。一是审查钢材采购招标流程,明确中标的钢材供应商存在疑问。 T工程项目钢材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本次招标的钢材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作为钢材代理,中标并中标两包。经对钢材生产企业的调查询问,该贸易公司实际上是钢材经销商,而非代理商,在上述两份钢包招标材料中伪造授权书,骗取中标。

其次,要求A项目部提供所有钢材来料检验报告和随附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并选择相关检验报告和钢材质量证明书。我们将检验单上的重要信息,如入库数量、质证编号、批号、出库钢材数量等重要信息输入电脑,制作表格,过滤掉证书编号、重复批号和大于质量证明标志的入库数量。出库钢材数量等信息。比如提供热轧盘条质量证明书,如果证书编号为-1-1,则批号为9次,质量证明书表明该批次钢材仅出库12.036吨,施工单位检验入库量64.2吨,比证书上标明的数量多52.164吨。根据上述可疑信息,我们向负责人询问,对方承认招标文件为中标伪造,难以说明钢材来源。对财务账簿和钢材采购发票的进一步审查显示,该公司从多家钢铁制造商和其他经销商处采购钢材。

最后,我们查阅了A项目的收料记录,发现在隧道、桥梁的初期支护、补给、填充、衬砌等主体工程中使用了来历不明的钢材。工程建设中使用来历不明的钢材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三、不足与改进

(一)这种审核方式只能从侧面证明材料的质量,从而间接证明项目的质量是否有问题。不是直接对材料进行检测的结果工程质量的评价和评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何继续深化工程材料质量审核方法,使其更有效、更直接地证明工程质量,仍需进一步研究。

(二)审计时,大部分工程已经完工,钢材多用于隐蔽工程。即使审计发现钢材来自小钢厂,如何要证明小钢厂的钢材质量有没有问题,还需要继续探索是否可以通过专业部门物探等技术手段来识别隐蔽工程的质量。(于董洁和谭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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